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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她的时代最好不相逢

时间:2015-01-05  阅读:  作者:肖惊鸿

  关于那个时代,已然热了好久。那些个性鲜明的民国文化名人,特别得到传媒的青睐。在文化名人当中,自然有作家们的一席之地。尤其是女性作家,如林徽因、张爱玲、萧红,在这股热潮里,更多了一层对其情感生活的无尽想象。各种言说纷至沓来。且不说纸媒的热度不减,仅是影视媒介,早些年就有丁亚民和曾念平执导的讲述林徽因与徐志摩情感经历的电视剧《人间四月天》。而张爱玲作品更是数度被搬上银幕,一再被改编。热度经久不衰。继去年一部关于萧红的电影《萧红》以来,今年的黄金周,又与《黄金时代》偶遇。这次是许鞍华导演言说萧红。本来,我就此说事儿,在本已经有的热热闹闹当中分明有凑热闹之嫌。当然这不关许鞍华什么事儿。拍萧红据说是许导做了几十年的梦。我也不想把我对萧红与她的时代的联想搅到对一部电影的热议当中,这与我的题中之义也是相背离的。单就文学史而言,最大限度地还原真实,是文学史叙事的根本所在。而仅就一部人物传记电影而言,《黄金时代》里,许鞍华们在那个时代背景中是怎样讲述这个女子的,对于看官们处在当下文化语境中的审美期待来说,本身就是危机四伏的挑战。纵是如此,我仍不能抵挡得住电影的诱惑。坐在影院里,望着那空了一半的座位,内心感慨这《黄金时代》还真不是大众的菜。来的都是该来的,不该来的也就都没来。开场前,却见一对耄耋老者,在中年子女的搀扶下颤巍巍地走进来。我心里竟莫名地一热,陡然有了穿越岁月时空的感觉。

  那个时代特殊,特殊到锻造出一大批现代文学大师。也特殊到出现了如此传奇的萧红。她短短的一生所有的忧患和不幸,都在她的笔下聚集。她的文字在忧郁中铺排,张开凄美的羽翼,跌跌撞撞冲向凡俗的尘世和真实的人生,那么凛冽地撕扯着现实的残酷与命运的卑微。她对女性命运的悲悯关怀在那个暗淡时代独具一格,而她自己又是那个变革时代中极具勇气的独行者。她的文字,紧贴着那个时代起飞,终不能独自高飞。但她与时代不可剥离地共存于文学史中。她的作品滴着血、流着泪,在场性极强,国民性扑面而至,真切地书写着活着的众生。从这一角度看,又深具鲁迅先生的批判精神。时到今天,萧红的书写,依然是具有经典价值的文学话题,充满了警醒的精神力量。特别是她的底层写作,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依然具有现实意义。这是作为作家的萧红得到永生的路径。然而,作为女人的萧红,与其笔下女性不幸的命运同样是时代的产物。这种不幸,在持续已久的民国热中,也是被津津乐道、一再热炒的。自然,探讨萧红其文自然不能脱离其人。但后世如何评说,却是各有不同。这让我想起我家社区外的早市。熙熙攘攘人声鼎沸之中,买的和卖的都在大声嚷嚷。谁都不会在意别人的活计。终归是人走市散,各人收了各人的银子,各人买了各人的菜。再看我自己的评说,也是闲话装了半筐吧。

  1936年初冬,萧红孤身一人,在日本东京。本因疗治情伤出走异国,但又是怎样的孤寂纠缠噬咬着她,让她执着地给负心郎写信?她写道:“希望固然有,目的也固然有,但是都那么远和那么大。人尽靠着远的和大的来生活是不行的……窗上洒满着白月的当儿,我愿意关了灯,坐下来沉默一些时候,就在这沉默中,忽然像有警钟似的来到我的心上:‘这不就是我的黄金时代吗?此刻,’……自由和舒适,平静和安闲,经济一点也不压迫,这真是黄金时代……”读到这样的文字,让人心头热一阵儿,接着又冷一阵儿。萧红与生俱来的气质是凛冽的,而性格又是感伤的。于这样一个人来说,能够说出这些话,也是自省到极致了。萧红对人生价值的感悟,人生哲学的升华,都汇集于此。然而此景不长,她的黄金时代很快便终结了。这时候,距离她离开人世,也只剩下五年。对于萧红的“黄金时代”,鲁迅阐明过,“天下尽有小作为比大作为更烦难的”。胡适也说过,这是“健全的个人主义”的文明境界。而萧红与萧军的根本分岐,也是在于“是为一个人的打算,还是为多数人打算”。萧红心向往的“黄金时代”,也无非就是小我的基本生活诉求得以满足,同时精神的求索得以释放。如此实现以人为本的个人价值。倘使人人如此,这个社会也便成为理想文明的社会了。

  我这会儿又想起许鞍华的电影。可见影像的力量多么强大。毕竟,萧红我是想见也见不到的了,而汤唯饰演的萧红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视觉满足。假使文学都能经由影视抵达人心,那该有多么月明风清。影片的结尾,如此诠释萧红的“黄金时代”:“我不能选择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选择怎么爱怎么活,这就是我的黄金时代。”显见地传达了创作者的审美维度和价值取向。

  然而,亲们,对萧红来说,生在那样一个时代里,“想怎么爱就怎么爱,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带来了怎样的一个人生啊?

  萧红的亲情大多夭折于未成年。母亲的早逝,父亲的冰冷,让爷爷的关爱变得弥足珍贵。亲情的缺失也许会导致人格的缺陷。后来,弟弟对姐姐的遭遇表示痛惜,但彼时的手足呵护,已无力开启萧红紧闭的亲情门扉。那个给她人生暧色的老人,对童年的她殷殷地期盼:“快点长大吧,长大了就好了。”可是,这个长大了的女子,果真是好起来了吗?

  萧红宿命地出生在那个时代。她与她的时代狭路相逢。

  那个时代,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封建专制制度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民国的建立。在政治制度的剧变下,社会经济文化相应发展。现代教育思想西风东渐,与社会政治变革相融合,使得中国的学校教育逐渐走向本土化。封建特权消除,社会各阶层机会均等。在现代教育空前发展中,女孩子萧红成为少数的受益者。萧红显然没有辜负这时代给予的机遇。当时,在西方文化思想的裹挟下,和本土政治经济文化的冲击下,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在改变。传统婚姻制度遭遇挑战,出现冰山消融般的悄然变化。萧红的离经叛道,从某种意义来说,反映了民国社会深层的价值观念的变异。

  在那个时代,萧红,以过去鲜见的女学生形象登上了时代的舞台。她不顾及传统意义的婚约,爱上了表哥,并反抗旧家庭,选择逃婚,勇敢私奔。与有妇之夫同居、未婚先孕,这些,在那个时代,是足以惊世骇俗的。这些在她的那个东北小城里,无疑掀起了一场风暴。这场风暴如果探究源头,应该叫做时代。  处在时代风暴里的萧红,像一条误游到海滩上的鱼,虽然充满了追求自由的觉醒意识,但对自己周遭的险恶浑然不知。或者,就算有个模糊的感觉,也难以提防。她全然不知前方的陷阱,仅凭着一颗向往自由的心东奔西突。在新旧更替、传统与现代的角逐之下,一次又一次,这颗追求自由的心被刺得鲜血淋漓。然而,不甘的她,愈行愈远的她,却顽强地固守着那个时代一个特立独行的知识分子的思想追求,固守着内心的平静和对平凡世界的期盼。她用与生俱来的才华逆流而上,回望着生养她的地方,书写着“人与动物一起忙着生,一起忙着死”的故乡,那个她脱身出走的世界。这种书写与她自己与她的时代都显得不合时宜,不入大流。她也书写她梦想中的美好,那是个她向往的自由平等的社会。从故乡到哈尔滨,又到青岛,到上海,到日本,到山西,到西安,到武汉,到重庆,直至她被时代裹挟着去了香港。病逝于此之前,因喉癌手术,她已无法说话。然而对生的渴求仍牢牢地攫住她的心。她用她的笔,写出了最后的遗言,满是不甘。萧红曾说,自己一生走的是败路。对于自己的命运,她感慨:“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她还说,“不错,我要飞,但与此同时我觉得,我会掉下来”。她31岁的短暂一生,浓缩了众多女性不曾有过的痛苦和不幸。这痛苦和不幸,让她成为新旧道德碰撞的牺牲,成为混乱时代的祭典。她面对生存的恐惧与挣扎,对自由与温暖的向往与奋争,正是那个时代的鲜活写照。

  萧红在狭路相逢的时代里,命定会遇到一些爱。

  那个叫陆哲舜的人带走了萧红的初恋。爱上有妇之夫并私奔,听起来骇人,但是对于心里装着一团火的少女萧红来说,却就那样发生了。放在今天,两个相爱男女,相携从众人视线里消失一阵子,恐不会惹得满城惊诧。但放在当时的东北小城,无啻于投下一颗重磅炸弹。迫于压力,表哥陆哲舜选择了回归。为爱奋不顾身的萧红第一次被置于险恶处境。陷入精神与物质双重困顿的小女生,满心里装着纯情与浪漫的小女生,不得不向世俗低头。回头来却发现,已没有了她能够走的路。于是萧红第二次突围,迈上同样险恶的旅途,带着小妇人的温柔,回到未婚夫汪恩甲身边。假如汪恩甲的兄长不那么义愤填膺地出来搞破坏,萧红的人生会得以改写。可现实的结果却是,汪恩甲一去不返,扔下萧红一人,背负巨额债务,挺着大肚子,困居小旅馆里。

  这时,萧军上演了一幕英雄救美。萧红命中最重要的爱人的出现,让她的命运得以转折。他带着她,带着她的文学,走进了一片朗阔的天地。萧红结识了一众作家。他们对她日后的文学,产生了多或少的作用。他们亦师亦友,在她短暂的生命里,留下了或浓或淡的痕迹。后来,虽有不少人言说萧军的狭隘和不专,甚至在某些书写里,兼有下半身叙事之嫌。这种对人格的肆意揣摩总是不好的吧。我倒赞同,二萧的分手,实为文学观的严重不同以及性格的严重不和。性格能够折射出人性。可是人性的光辉也许照得到远方,却照不到身边的爱人。这个谁又能说得清楚呢?但假使没有萧军,萧红还是不是这个萧红呢?

  再后来,萧红一生中最后一个爱人出现了。在她与萧军的感情飘摇之际,萧红又一次服从了爱的安排,选择与端木蕻良结婚。尽管这里面也浸染着无奈。看官们都觉得萧红操之过急,当年的文学界一众文友又何尝不是如此想。可是萧红那颗渴望安定的心,是那么急切地要找到可以倚靠的臂膀。尽管萧红自己也未尝不知,这臂膀并不是那么结实有力。为爱所伤的她,已伤痕累累。对这段婚姻,她并没有过高的希求,“我只想过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体贴”。然而这一次,注定的,她更觉失望。我一直在想,假使,萧红在香港没有病逝,那么,接下来的,与端木蕻良会不会分道扬镳呢?要知道,那时的萧红也刚刚31岁。那么年轻敏感的心,又怎能支撑得住浸淫着懦弱自私的一个婚姻呢?又如何能够坚持到地老天荒?“筋骨若是痛得厉害了,皮肤流点血也就麻木不觉了”吗?那个时代里的萧红,又怎么可能实现这个看似平凡的希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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