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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追男生的女生

时间:2012-09-21  阅读:  作者:帅琳

  
我敢对天发誓,在学校念书时我是个非常听话的学生,初三时,我的班主任老师就多次对我们这些学生敦敦教导:“不要和异性同学说话,感情是说出来的。”感情是不是说出来的那时我是不太清楚的,不过老师的教导我铭记在心,一刻也不敢忘。
老师们都是过来人,大概都非常清楚恋爱的美妙之处,到了高中,索性不仅不让男女同桌,甚至还不让男女同组,我们班共四个组,其中女生只有一组,男生占了三个组,下课后女生站一群,男生站一伙,有说有笑地打发课间十分钟,男生、女生看起来是老死不相往来的。
我和老师是一条心的,我知道功课的重要,前途的重要,在高中、甚至大学那几年我都没有计划要来一次花前月下浪漫温馨的恋爱。人吗,靠自己的本事活命终归更自在,我想做个自食其力的人。一个女人,如果有个男人养着,吃穿不愁,那是何等的幸福啊,但是我到哪去找那个愿意一辈子养我的人呢,我认为这是一个比登天还难的问题。找个男人养自己三、二天是可以的,养上几年大概也不成问题,让人家养自己一辈子,这可太悬了,即使人家乐意这么做,我也没信心悠然地去受用,所以,自打懂点人事开始,我就比较用功地念起书来。
小学我的学习成绩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那是因为,我寄养在外婆家,没人管我的学习,我自己又管不住自己,读到四年级时,我的父母终于在县城安下了家,结束了二地分居的生活,把子女也接到了一起生活。于是,我便从公社中心小学,转到了我们那个县城的城镇小学。从那时起,我开始有了点学习的模样,至少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会老老实实地去完成。
初一下学期,我们全家又挪了次窝,从县城挪到了分管我们那个县的地级市,我进入了这个市的重点初中,我学业的突飞猛进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每天清晨不到六点我就起床,洗过脸就背着书包上学,学校离家大概四里路,我边走边借着路灯背英语,一天紧张的学习生活就是这样开始的,早晨、中午我都在学校食堂吃饭,如果有晚自习,晚餐也在学校吃,常常我上学时全家人都在睡梦中,我回到家里全家人又都进入了梦乡。我的努力使我们学习成绩一路飙升,我从班上的中下游一直进到了班上的前三名,并且稳定在前十名,无论是家长会还是全年级大会,我都受到老师的表扬,开我的家长会父母是争着去的。就因为这个,我在年级里小有名气。记得有一次大扫除结束后我在水池边洗手,一位女生站在我身旁和我说起话来顺便问了一下我的名字,我告诉她我叫帅琳,你就是帅琳啊,那位女生似乎早就听过这个名字了,我想我整天闷头读书,能让同年级同学记住我名字的大概就是我刻苦学习的名声了。
高中,我还在这所学校念书,这是市里最好的高中,原来初中学习成绩好的学生都留在这所学校,不好的则分到其它普通中学,或干脆就不念书,另谋出路去了,我念高中时,就有个别同学成家了,过起了成年人的日子,我虽然认为一对男女恩恩爱爱过日子是不错的生活,不过我没想那么早就进到围城里去。我一心一意地念着我的书,直到有一天,我平淡的生活在不经意中发生了些变化。
那是高二上学期开学没多久的事,我去二楼老师办公室交作业本,恰好遇到一位男生从二楼下来,他下楼,我上楼,他的眼神和我的眼神撞到了一块,那一刻,眼前分明陌生人,心底却似旧时友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老师啊老师,你们忘记了告诉我原来眉目也是可以传情的呢,这下我可惨了,一幕和爱情有关的戏要开演了,而我必须去充当这台戏的主角,老师,你可知道,我可不是故意要这样的啊。
当一个人在花样年华时遇到了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就应该去有所表示,因为那就是一个应该恋爱的季节,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心动呢,又有多少光阴有权利去恋爱呢,那是一个不可以轰轰烈烈恋爱但却有权利心动的季节,错过了那个季节,就不再有那样的权利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比如我现在,有家,有夫,有子,即便遇到再让我心跳加速的,我还能和人家去谈那些感情上的事吗?不能,我也不会,我感觉那样做就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爱人,对不起女儿,我会给他们脸上摸黑呀,我甚至觉得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父母生了我的身,党和人民让我接受了十多年教育,我要是连自尊、自爱、自重、自强、自立之类的觉悟都没有,哪还有脸做人呢。所以在那个有权利心动的季节,我就对我的心动有所表示了,我担心错过了这一村,就没了这一店。不过,我相当听老师的话的,始终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首先,我开始收集有关他的资料,说来也怪,过去谁都不曾向我提起过他,自打那次见了他以后,有关他的信息就向我扑面而来,我很快就知道原来他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优秀到什么程度呢,他的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矛,他还是他们那个全年级第一智能班的班长,他的母亲居然是我的数学老师,初中他的教室就和我的教室门对门,高中,他的教室和我的教室门挨着门,直到那次在楼梯上见到他,三年来我居然不曾认识他,我觉得自己真够呆的,这也足以证明在此之前我是相当听老师话的好学生。我还知道了他们家有几口人,住在什么地方,哪栋哪单元。我甚至还和他的一个在我班的好朋友交上了朋友,以便打听到更多有关他的消息,那位同学似乎知道我的心事,喜欢向我透露有关他的一些事情。
念高中后我就骑上了自行车,自从骑上了自行车上学,我也就结束了老吃学校食堂的生活,一日三餐都在家里吃,过去放学后,我总是和住在一块的女伴一同骑着自行车回家,我们常常离开拥挤的人群,绕道沿着河边一条泥巴路回家,那条路早已被泥水冲的坑坑洼洼,自行车在这样的路上行走,一起一伏就像坐在儿时的小摇车里一样,我们就是冲着这份情趣才选择走这条路的。自从那次见到他以后我就再不和女伴走这条泥巴路了,因为他不走这条路,我的女伴对泥巴路情有独钟,而我却对他一见钟情,他每次都和班上四五个高大英俊的男同学走在一起,这几位品学兼优,气质非凡的男生走在全校放学回家的人群中非常的抢眼,自从认识了他我才发现年级里原来有这么一道风景的,他虽然高,但是很瘦。我第一眼见他时,见到的是他那清纯的双眼,清纯的让我相信只有像儿童一样纯真的人才会拥有那样清澈明亮的双眼。这样的一个人让我联想到无暇之玉,我喜欢纯洁无暇之物之生命。那时我并没注意他的瘦。
他总是走在那群男生的最旁边,我就离他一米左右的距离紧跟着他,走完学校门口那段二百来米的小路我们上了大路,一到大路他们开始加速前进,简直就是归心似箭,我也跟着加速,还是和他保持着一米多的距离紧跟着他,直到他拐弯进入他家所在的院子我才一个人随心所欲地骑着车往家里赶。直到这一个学期结束,我都是这么追着他回家的。
这样表示还不够,当时我已经读过了一个美国佬写的《爱与被爱》一书,懂得了感情是需要表白与沟通的,我就想向他表个白,对他说什么呢?说爱他,不行,我觉得这太荒唐,一个一点也不了解的人怎么能说爱上人家了呢,爱应该是有充分理由的,爱是严肃的事,所以我不能跟他说那三个字。我要跟他说我喜欢他,我觉得这是可以的,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喜欢呢,就凭着女人的直觉,相信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小伙,所以喜欢,这难道有什么错吗?没有。我是这么想的,也就开始将我的想法付之行动了。
我在笔记本上撕下了张小纸,如今早已记不清自己胡说八道了些什么,但至少我可以肯定地说,我把我喜欢他这个意思是表达清楚了的。那张底条大概就叫情书吧,我的人生第一封情书就是写给他的,写完后小小心心折叠好放在我的上衣口袋里,准备找个好机会送给他。我想好了,大年初一时,去给他的老妈拜年,找个机会把这玩艺送到他的手里。写到这里,我又要责备我的老师了,老师仅告诫我们不能和男生说话,没跟我说,不能给男生传纸条,老师没说不行的,我就认为是可以为之的,老师啊老师你多大意啊,如果我的远大前程因此受到影响,你们可有脱不了的干系,教育学生要注重细节啊,细节决定成败,这是汪中求先生说的,我觉得他言之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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