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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的考古专家

时间:2018-04-19  阅读:  作者:高蒙河

考古人能不能做文物鉴定?那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文物鉴定。

像行业内部的专业行为,譬如为馆藏的文物定级,为发掘出来的遗存定性等,都是再正当不过的行业行为。像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种公益性的民间藏宝鉴定,为博物馆出境、出省的文物交流展览拣选文物,也都没有越过职业操守的底线,不会产生异议,也不会有不良后果。这些都是行规所允许的,甚至有的不干还不行。

怕就怕身为国家公职单位的考古人,私下以个人身份偷偷摸摸、半明半暗、乐此不疲地去掺和民间收藏的鉴宝,甚至还收费拿回扣。譬如鉴定朋友的家藏了,为哪个拍卖行当顾问了,再譬如上广播、电视为鉴宝栏目当鉴定家了等,那就有点超越行规底线了。其实,何止考古人,推而广之到整个文博界的从业者,原则上也都应该是能不做民间鉴定就尽量不做为好。

不做为好的道理很简单,那就是你身为国家单位的专家学者或公务人员,比如省、市考古研究所的所长,一旦鉴定了某些不该鉴定的文物,人家即便不说是你某某所长鉴定的,那也会说这是某某省、某某市考古所的专家给看过了的。人家常会用偷梁换柱的法子,借用考古所或其他有学术度、信誉度、公信力的公家牌子,拉大旗作虎皮,蒙骗不明真相、不懂行规的人。

所以,我很少见到那些电视台鉴宝节目里,有身为公职人员的在职考古专家去做鉴定的。这说明,考古人尽量都遵守着这个行规,不逾矩。倒是有一些退了休的原博物馆或者文物机构的先生们常常出镜,谈钱估价,而且还顶着原来供职的文博单位的名头,这就多少有点过分了,甚或有点出轨了。

  • 针对这类情况,国家文物局2012年修订出台了《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以加强行业作风和专家们的职业道德建设:“恪尽职业操守。不收藏文物,不买卖文物,不违规占用文物及资料,不以文物、博物馆职业身份牟取私利。”國家广电总局和国家文物局在该年还联合发文,加强文物鉴定类节目的规范和管理:“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建立适应文物类电视节目需求的专家库,节目中出现的文物须提前由专家审核、对文物的鉴定须由专家作出,提高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权威性,确保节目中出现的文物合法合规、文物鉴定程序严谨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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