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的趋向是不可避免的,去年中国城市化率为52.5%。放眼现在的大中小城市,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在建的高楼也风起云涌、如蝗虫过境般密集。其建筑多数模仿西式,甚至“‘中不成,西不就’,城市自我休克,毫无个性可言。无数拓宽的马路剥夺了人们步行闲适与意愿……”美国规划协会秘书长苏解放曾这样评议。可事实上好的现代建筑在欧美,我们的城市逐渐丧失文化个性,沦为”千城一面”。
刘太格说城市的特色之一就是保留历史文物、经典杂文 www.haiyawenxue.com历史古迹、建筑及街区。古建筑历经时间的洗礼,不仅肩负传承历史文化信息的重要作用,还是向世界展示我中华民族独特个性的绝佳标本。只就建筑学上的意义而言,祖先们的设计智慧与巧夺天工的建筑构造,仍有探寻和借鉴的历史经验。既然它们经过战乱、文革的人祸而保留至今,作为文明国度的我们,在制定城市规划时,为什么就不能给它们一条生路,使之免毁于轰鸣的铲车、钩机下呢?!“在北京市改建过程中对于文物建筑的那样粗暴无情,使我无比痛苦,拆掉一座城楼像挖去我的一块肉,剥去外城的一块砖像剥去我的一块皮。”梁思成这样说过。但凡古建筑被毁,痛心疾首的是研究这方面的专家及文物保护者,他们肯定它们的价值;还有居住或守护它们的地方民众。可大多数地方一把手,规划制定和实施的主导,眼里唯政绩,所以熟视无睹一切。
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三十年来消失的四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古建筑的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冲突越来越尖锐。1835年,对于法国一座钟楼的拆毁,雨果愤然写下《向拆房者宣战》。源于文化人内心自觉的激愤也许能在道义上赢得民众的支持,可是真正能让古建筑存留,与林立的高楼争立锥之地的只有法律保障。我国的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的出台,都应该给曾经的文明遗迹——古建筑以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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